Monday, April 27, 2009

我中招了!



上一刻才写了一篇为题“治安的警报”,下一刻真实的案件发生在我的身上。这是凑巧吗?真的不知道也无可考证。

上个星期五放了工,便约了动物园小姐去逛夜市场,大约在晚上7:30左右逛完之后,取了车便准备回家。当我在要右转驶向大路之际,突然间我听到BANG的声音,本能地便望向左边座位,惊见左边的镜子碎了。
一个坐在后座的摩多骑士以快速的速度伸手进来抢了我的包包。顿了一秒钟,很快的回过神来知道发生什么事情。但是,我还是来不及回抢我的包包。我只能以我当下的第一反应猛鸣车笛已引起大家的注意力,希望好心人士帮我追拿那两个混蛋。

我本身也设法想用车子撞倒他们,奈何当时的路上是车贴车的状况,我根本没法子追上。
我猛鸣车笛的确引来许多人的注意,可是大家都不知道我的包包被抢了,更不知道路上哪个摩多骑士是抢匪,遑论要他们帮我一把。
我只可描述我当时的心情是愤怒+惊吓+无奈+不甘心。

之后,我便到邻近的动物园小姐家寻求协助,借了电话通知中止所有的信用卡以及提款卡跟着便到警局报案。

当我到警局便告诉他们事情的经过,也和他们坦言我真想撞到他们但不果。好笑的是,那警员答我:“对的,你应该撞他,这是他们应得的。”吓咪!!!我被抢了要自己捉那这些冷血的窃匪?!不是你们警员多出来巡逻以防匪徒干案吗?
更经典的是,那两个警员在警局干什么吗?上Friendster,看Youtube,原来我们警员的工作那么有“以时并进”有“效率”的。车镜被碎了,当然要拍照嘛,那警员竟然告诉我他们的上头不方便过来拍照,叫我驾车到Pudu警局以便他们拍照。
我已经是受害者了,你们的办事不力还要我处理你们应本做的工作,到底我有没有听错呵??!!

同一个晚上,另一个女子也前来报案,原来她的后车镜也被碎了,手提电脑被偷了。你看,这些夺窃案真的无时无刻都在发生,可怕吗?

心情跌至谷底,钱财损失并不是重点,证件的遗失令我添了许多麻烦,还有我的相片记忆卡也一并的失去了,这些对我来说意义重大,许多具有纪念价值的回忆统统在里头。要追忆回唯有从脑海里追索回一切,有够心痛的。

破财消灾,每个朋友都对我这么说。是的,也对。往另一个角度去想,我没被伤害到,真的谢天谢地。阿弥陀佛。

祸不单行,今天搞定申补身份证,提款卡便往工作地点去。哪知,我的一点点超速被警察“看”在眼里,又花了无冤之财,有够衰的。警员抄牌最在行,耶Malaysia Boleh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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